最近,澳洲税务局(ATO)发布了一份临时裁决影响声明,聚焦于一个与工作相关餐费抵扣有关的案件 —— Shaw and Commissioner of Taxation [2025] ARTA 224。
这起案件对广大自雇人士、运输行业从业者乃至普通员工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它不仅反映出对差旅支出合理性与记录保存的不同理解,也再次凸显了记录与举证在税务合规中的关键地位。
案件简要回顾
案件主角是一位长途卡车司机,他在2021收入年度申报了$32,782.50的餐费支出,依据是他离家出差的天数乘以ATO发布的每日合理餐费标准($105.75),该标准载于 TD 2020/5 中。
他认为申报金额处于规定范围之内,因此无需提供收据或其他文件支持。
ATO在2022年进行了修正评估,将餐费抵扣金额调减为零,理由是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支出完全与工作相关。
在纳税人提出异议后,ATO进行部分调整,依据行车日志、疲劳记录和银行对账单,允许$5,890的抵扣,相当于每天按$19计算。
法庭裁决:支持更高金额的抵扣
行政复审法庭(Administrative Review Tribunal)并未采纳ATO的判断,而是认为纳税人提供的证据具有可信性,足以建立支出与工作的直接关联。
法庭最终裁定纳税人可按原申报金额($32,782.50)全额抵扣。与此同时,也对ATO所采用的每日$19标准表示质疑,认为其“远远不足以覆盖实际合理的膳食开支”。
ATO不满判决,已提起上诉
ATO已于2025年4月就该裁决向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提起上诉。
在其最新发布的临时裁决影响声明中,ATO表示:在上诉程序结束之前,现行关于与工作相关的差旅支出和记录保存的相关公开裁定不会作出修改。
也就是说,目前纳税人仍需按照以下税务裁定执行:
- TR 2004/6
- TR 95/18
- TR 97/24
- TD 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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